庫藏股三種目的怎麼分:護盤、轉讓員工、註銷減資
庫藏股買回是什麼,法定其實只有三種#
「庫藏股」是公司從市場買回自家已發行的股票、暫時放在公司名下的股份,法律上稱「買回本公司股份」,依據是證交法第28-2條。
📋 法定三個目的,跟媒體說的三個對不上
證交法第28-2條第1項列的目的只有三個:轉讓予員工、認股權履約作股權轉換、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必要並銷除股份。媒體常說的「護盤、轉讓員工、註銷減資」跟法條對不上——「護盤」和「註銷減資」是同一款。
三個法定目的:條文寫的是什麼#
依證交法第28-2條第1項,公司買回自家股份只能符合下列三種情況之一,且都需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、過半數同意。
| 法定目的 | 法條依據 | 後續處理 |
|---|---|---|
| 轉讓股份予員工 | §28-2 第1項第1款 | 5 年內完成轉讓 |
| 配合認股權履約作股權轉換 | §28-2 第1項第2款 | 5 年內完成轉讓 |
|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| §28-2 第1項第3款 | 6 個月內辦理銷除變更登記 |
三個法定目的的處理期限對照——前兩款股份要在 5 年內重新流出,第三款強制銷除。
程序上,決議即日起 2 日內申報並公告、2 個月內執行完畢、5 日內申報執行結果,全部要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。
「護盤」和「註銷減資」其實是同一款#
市場常把庫藏股買回分成「護盤」「員工」「減資」三種在講,這個分法有誤導:法條裡沒有「護盤」這個目的,減資也不是另一種買回,而是第3款買回必然的結局。
⚠️ 護盤不是法律用語
第3款條文寫的是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,並辦理銷除股份」。「護盤」是媒體俗稱,法律上沒有「支撐股價」這個目的;用連續下單人為推升股價,另有證交法第155條在管。看公告時先看申報書勾選第幾款。
所以媒體常見的三分類,對應到法條其實只是兩種買回:第1款轉讓員工、第3款維護信用型;第2款「認股權履約」較少被單獨提。
三種買回對籌碼與股本的影響不一樣#
三個目的都是公司從市場買回自家股票,但對流通股數與股本的長期影響不同。這也是為什麼看到「庫藏股執行完畢」不能直接對應到股價方向。
員工轉讓/認股權履約
- •流通股數暫時減少
- •5 年內重新流出到員工或認股權人
- •長期股數與股本不變
維護信用(銷除減資)
- •流通股數永久減少
- •股本同步下降
- •每股獲利與淨值分母縮小
一檔股票的庫藏股實施情形怎麼查#
庫藏股資訊全部要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,任何人都能免費查。要看一檔股票的買回目的與進度,步驟如下。
- 1
前往公開資訊觀測站
在庫藏股專區或全站搜尋輸入公司代號,找到該公司的申報紀錄。
- 2
看董事會決議申報書
申報書會註明「本次買回目的」屬於三款中的哪一款,這是分辨性質最直接的依據。
- 3
對照執行情形申報
執行完畢後 5 日內公司要申報執行結果,包括實際買回股數與均價;申報總額不等於實際執行股數。
本站個股頁把庫藏股公告收在資料揭露區塊,一次看完決議、申報、執行結果的時間軸,不必自己去公開資訊觀測站翻多層選單。
重點回顧
- ✓證交法第28-2條的三個買回目的:轉讓員工、認股權履約、維護公司信用並銷除
- ✓「護盤」與「註銷減資」在法條裡是同一款,第3款強制 6 個月內辦銷除變更登記
- ✓第1、2款股份 5 年內要重新流出,長期不改變流通股數;第3款直接減股本
- ✓程序:決議 2 日內申報、2 個月內執行、5 日內申報結果
- ✓「買回完成」不能直接對應到股價方向,屬公開資料整理,非投資建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