融券回補是什麼?回補日、強制回補與標借費用
融券回補是什麼?先把「回補」兩個字說清楚#
融券,白話說是「跟券商借股票來賣,再用同樣數量的股票買回還給券商」。這個「買回還給券商」的動作叫回補,合起來就是本篇要拆解的融券回補。
📋 回補 ≠ 平倉的統稱
回補在台股語境專指融券部位的了結,不是所有「軋掉部位」的通稱。融資部位還錢叫「償還」,融券還股票才叫「回補」。
融券期限與展延:一筆最多可以借多久#
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五條,融資融券期限為六個月,可在到期前申請展延二次、每次六個月,一筆融券最長可維持一年半。
💡 展延不會自動發生
展延要在開戶時簽好「概括展延」約定,到期由券商依約辦理;若信用狀況或擔保品風險達券商認定標準,可能被拒絕展延,並在到期十個營業日前以書面通知。
期限到了主動去了結,是最單純的回補。實務上更常聽到的是三種「強制回補」——不是想不想還,而是時間到了就得還。
三種你會被強制回補的情境#
(一)除權息前:依第七十六條,得為融資融券的股票自停止過戶前六個營業日起暫停融券成立四日;已融券者須於停止過戶第六個營業日(含)前買回還券,即「融券最後回補日」。
⚠️ 最後回補日不是除權息當天
散戶常把「回補日」誤當成除權息日,實際上是停止過戶日往前推六個營業日,通常比除權息交易日提前約一週。
(二)股東常會前:第七十六條同樣適用,因為股東常會要依名冊寄發開會通知。但同條但書明列「臨時股東會」為例外,臨時股東會通常不觸發強制回補。
(三)擔保維持率不足:依第五十四條,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百分之一百三十時觸發追繳;依第五十五條,通知後二個營業日內未補足且當日仍不足,券商次一營業日處分擔保品,融券部位被動回補。
標借費用是什麼?券源不夠時誰付這筆錢#
當強制回補集中、市場整體券源不足時,會觸發標借或標購機制。依第五十二、六十六條,證券金融事業公開標借差額券,得標費用由融券委託人負擔——即市場俗稱的標借費用。
💡 標借費用是補償金不是罰款
標借就是找到願意出借股票的一方把差額補回,費用給出借方作為補償。原本借券的人來不及了結,只好競標湊券,費用由造成差額的人承擔。
一般融券費(不是標借)的年費率上限依第六條為百分之十六,實際費率由券商公告,個股與個帳戶間可能不同。
怎麼避免被強制回補、去哪裡追蹤自己的部位#
- 1
先查除權息日曆
本站除權息日曆可查近期會除權息的個股與除權息日,融券進場前預留回補時間。
- 2
追蹤整戶擔保維持率
券商 App 顯示整戶維持率,觀察部位是否接近追繳門檻。
- 3
留意「融券最後回補日」公告
證交所在除權息、股東會前公告最後回補日,也可自行依規則提前推算。
重點回顧
- ✓融券回補是把借來賣的股票買回還給券商,每筆融券都會做
- ✓融資融券期限六個月,可展延二次,共十八個月
- ✓除權息、股東常會前,融券須在停止過戶第六個營業日(含)前還券
- ✓擔保維持率不足未補繳,券商處分擔保品時融券被動回補
- ✓券源不足時的標借費用由融券人負擔,不是強制回補的罰則
- ✓以上為公開法規整理,非投資建議,也不是法律意見